您好!欢迎光临黄山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旅行社许可证号:L-AH000063 公司简介 | 联系方式 | 黄山天气 | 付款方式
  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动态 > 党员之窗

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28日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,自202551日起施行。

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,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,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,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
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,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。国家通过财政、税收、金融、土地、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,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。

记者:于文静、郁琼源

编辑:郭宝江

设计:潘一景

新华社国内部出品

20240628       来源:新华网

Copy © 2010-2020 [黄山春秋国际旅行社] 版权所有 [经营许可证L-AH000063 ] 地址:黄山市屯溪仙人洞新苑6幢401室  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阳
24小时服务热线:13955974196 电话:0559-2312377 2312318 传真:0559-2312399 客服扣扣:2523095776 / 2309549956 投诉电话:0559-12345
部分图片、文字来源于网络,如若侵权,请联系本网删除。 E-mail:hscq126@126.com 皖ICP备18014645号-5 皖公安备34100202000397
友情链接